三、货物捆绑。
3.1货物打包的目的。
由于惯性的影响,飞机在起飞、爬升、下降、着陆、滑行和转弯时,以及在飞行中遇到气流颠簸,装载在飞机上的货物会受到惯性的影响,产生向前、向后、向上、向左、向右5个方向的冲击(见图3一1),而且冲击力的大小会因货物本身的重量而变化,重量越大货物的冲击就越大,因此,当飞机装载重量较大的货物时,汽车捆绑器生产厂家必须对这些货物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使其牢固地固定在原来的装载位置上,防止货物的移动、翻滚、损坏飞机,并造成安全事故。
3.2固定设备。
3.2.1捆扎货物必须使用符合适航要求的专用系留设备,汽车收紧器生产厂家包括钢索、系留带(尼龙带)、系留绳(角绳)、拉链(松紧扣)、锁扣和辅助绳等。
3.2.2限制使用设备的规定。
(1)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系留带或角绳。
因油污或润滑脂的污染而货物收紧器生产厂家造成系留带在紧固器内滑动。(3)超过2mm(含)的划伤或裂口的系留带或角绳。(4)在系留带的接合部分,有断线现象。
(5)钩子,锁或扣子有任何损坏或丢失。
(6)任何损坏、丢失或失效的紧固器上的任何部件。